(1)附著式、平板式振動器軸承不應承受軸向力,在使用時,電動機軸應保持水平狀態(tài)。
(2)在一個模板上同時使用多臺附著式振動器時,各振動器的頻率應保持一致,相對面的振動器應錯開安裝。
(3)作業(yè)前,應對附著式振動器進行檢查和試振,試振不得在干硬土或硬質物體上進行。安裝在攪拌站料倉上的振動器,應安置橡膠墊。
(4)安裝時,振動器底板安裝螺孔的位置應正確,應防止底腳螺栓安裝扭斜而使機殼受損。底腳螺栓應緊固,各螺栓的緊固程度應一致。
(5)使用時,引出電纜線不得拉的過緊,更不得斷裂。作業(yè)時,應隨時觀察電氣設備的漏電保護器和接地或接零裝置并確認合格。
(6)附著式振動器安裝在混凝土模板上時,每次振動時間不應超過1min,當混凝土在模內泛漿流動或成水平狀即可停振,不得在混凝土初凝狀態(tài)實再振。
(7)裝置振動器的構件模板應堅固牢靠,其面積應與振動器額定振動面積相適應。
(8)平板式振動器作業(yè)時,應使平板與混凝土保持接觸,使振波有效地振實混凝土,待表面出槳,不再下沉后,即可緩慢向前移動,移動速度應能保證混凝土振實出槳。在振的振動器,不得擱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。